給付申請
Payment application
農保給付申請 :
 
(一) 生育給付:

 ◎ 申請人印章及存摺 。
 ◎ 外籍配偶旅行證或居留證。
申請人全戶加保農地土地謄本(十日內,平均每人0.1公頃)。
 ◎ 申請人十日內戶籍謄本。

(二) 喪葬津貼:
 
 ◎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 。  
 ◎ 死亡者除戶戶籍謄本乙份。  
 ◎ 申請人戶籍謄本乙份 。  
申請人印章及存摺。  
全戶加保農地土地謄本(十 日內,平均每人0.1公頃)。  

(三) 身心障礙給付:
 
 ◎ 農民健康保險身障診斷書。  
 ◎ 被保險人印章及存摺。  
 ◎ 申請人十日內全戶戶籍謄本。  
 ◎ 申請人全戶加保農地土地謄本(十日內,平均每人0.1公頃)。  


\ 提醒您 /
身心障礙給付申請標準:被保險人因傷病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尚遺留障礙,方可提出申請。各項身心障礙種類應治療時間規定如下:神經、耳鼻口、臟器、惡性腫瘤、中風等障礙,需治療半年以上;精神障礙則需二年以上,其它障礙皆需一年以上;另器官切除、手腳截肢、洗腎等項目於出院日後即可申請。而請領給付有時限二年為期,切勿拖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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